為適應民航業發展的需要,民航局將盡快制定出臺通用航空、貨運航空、節能減排、科技創新、持續安全和適航審定能力建設等財經支持政策,進一步完善行業財經政策體系,加大對民航發展的重點領域和薄弱環節的支持力度,促進民航業持續健康發展。另外,民航局還將對現有的中小機場、支線航空、特殊國際航線和基本建設貸款利息補貼等財經政策進行修訂,突出政策“引導發展”的核心作用,進一步增強政策的前瞻性、針對性,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
2011年,民航局對包括中小機場、支線航空、特殊國際航線和基本建設貸款利息補貼政策在內的部分民航財經政策的實施情況、作用和效果進行了全面調查、審核、評價。審查結果顯示,這些財經政策自實施以來,取得了顯著成效,得到了有關方面的一致肯定。從企業角度來看,這些政策直接增加了企業的經濟效益,減輕了虧損程度,緩解了企業的資金壓力,為安全運營提供了有力保障;而且,這些政策的實施對企業加快轉變發展方式起到了促進作用,有效引導企業增強自主發展和持續發展能力。從行業角度來看,這些政策對促進民航東部與西部、干線與支線、大機場與小機場、國內與國際的平衡發展以及加快民航基礎設施建設、提高運行保障能力發揮了積極作用。從地方角度來看,這些政策的實施提高了地方政府發展民航的積極性,吸引了更多社會力量加入到民航建設和發展工作中來。
但在審計調查中,民航局也發現部分財經政策在設計和實際執行中仍存在一些問題,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部分財經政策的實施效果。主要表現為:中小機場補貼范圍偏大,對小型機場支持力度不夠;支線航空補貼事前引導的作用未能得以有效發揮,對老少邊窮地區、藏區的航線傾斜力度不夠;特殊國際航線補貼難以滿足民航強國全球化戰略目標的實施和鼓勵國內航空公司“走出去”的要求;基本建設貸款貼息范圍偏窄;補貼申請、資金撥付程序有待簡化。
針對這些問題,并結合當前民航發展面臨的新形勢、新情況,民航局已著手研究對幾項財經政策進行修訂和完善。修訂的總體思路是要突出政策“引導發展”的核心作用,進一步增強政策的前瞻性、針對性,提高財政資金的使用效率。修訂內容主要包括:縮小中小機場補貼政策支持范圍,加大對應補機場的補貼力度;完善支線航空補貼方式,對“事后算賬”的補貼方式進行調整;適當提高對老少邊窮地區、藏區航線的補貼標準;調整特殊國際航線政策的支持方向;增強貼息政策與投資補助政策的協同效果等。
記者了解到,自“十一五”以來,民航局重點加大行業經濟調節力度,努力完善行業財經政策體系,陸續實施了中小機場、支線航空、特殊國際航線和基本建設貸款利息補貼等政策,共安排資金88億元,其中包括中小機場補貼42億元,支線航空補貼20億元,特殊國際航線補貼7億元,基建貸款貼息19億元。 |